一、继续教育项目申报
通过口腔医学会申报相关国家级及北京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有两种方式:新项目申报和项目备案。
1. 新项目申报
项目申报时间:
根据北京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通知新项目申报时间一般在每年的8月。
项目申报要求:
[1] 新项目申报前需提交各专业委员会审议通过;
[2] 根据北京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通知,口腔医学会每年向各专委会通知具体的申报要求,口腔医学会完成相关项目的形式审查后统一提交北京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最终审核。
2. 项目备案
项目备案时间:
根据北京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通知新项目申报时间一般在每年的8月-12月。
项目备案要求:
完成当年的项目举办及审查通过后,可以申请备案一次,在下一个年度继续举办。
二、继续教育项目过程管理
1. 项目报备
各单位举办项目须提前2周在“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网上申报及信息反馈系统"中做好项目举办前信息报备。
申办单位不得随意更改项目编号、名称、负责人、授课内容等项目相关信息。如存在项目负责人因不可抗力变更等特殊情况,申办单位可安排同等或以上条件的同学科专业人员担任新的项目负责人,并报省级继教管理部门审核备案。授课教师、内容和课程总学时等原则上不得更改,确需调整的,变动范围应控制在30%以内,且新更换的授课教师职称原则上不得低于原授课教师,所授学分数按照实际课程学时相应核减。
2. 项目举办
口腔医学会监督审核各单位在项目举办过程中按照要求举办:
[1] 项目负责人参加授课情况:项目负责人必须参与授课,提供项目举办的原始通知及日程等相关材料
[2] 主要授课人实际授课情况:项目申报的授课人与项目实际授课人变动不应过大,提供项目申报书与项目举办的原始通知及日程等相关材料
[3] 实际授课主要内容与项目申报授课内容符合情况:提供项目申报书与实际授课内容情况表,项目举办的原始通知及日程表等相关材料
[4] 实际授予学分是否符合要求:提供授课内容时长与学分授予一致性符合条件的证明材料
[5] 申报项目单位应与实际举办项目单位一致:提供项目举办的原始通知等相关材料
3. 项目执行情况汇报
口腔医学会协助各单位在项目举办过程后完成执行情况汇报:
项目举办结束后2周内通过“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网上申报及信息反馈系统(http://cmegsb.cma.org.cn)”或“北京市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网上申报及信息反馈系统(http://bjcme.haoyisheng.com)“报送项目执行情况。
提供项目结束后在系统中填写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执行情况,包括总结汇报表、项目活动日程表、考试试题、学员通讯录及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教材使用情况简介表等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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